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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辩护意见

2审辩护意见

 

1、2审

2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2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

1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

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2、2审辩护意见

我国目前2审案件大部分不开庭审理。所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也只是接受2审辩护人的

书面辩护意见。

2审辩护人提交的辩护意见不同于1审的辩护词。

1审的辩护词是开庭时宣读的,文字、措辞尽量口语化,前面要有“审判长、审判员”这

样的称呼。最后以“谢谢法庭”做结语。2审辩护意见是给法官看的,内容写的要专业化

,说话要有法律依据,不需要前面的称谓和后面的结语。

1审辩护词是反驳检察院起诉书的,起诉什么反驳什么。没有起诉的事实不要涉及。2审

辩护意见是反驳1审判决的,1审法院没有认定的东西不要去反驳。

1审辩护词尽量用拉提纲的方式说明自己的观点。法庭辩论时间有限,辩护词写的太长往

往被法官打断,不让宣读。2审辩护意见应当写的详细,每个辩护观点后面都要说出事实

和法律依据。

1审辩护词随着法庭质证的情况可能随时改变。证据变化了或者对方观点变化了,辩护词

要随着变化。所以,律师事先准备的辩护词只是1个草稿,需要开庭后重新整理才能递交

法院。2审辩护意见是固定的,写好直接递交。

1审法官的任务是审查检察院起诉书的内容决定是否可以采信,2审法官的任务是审查1审

法院的判决是否错误决定维持或者撤销。辩护人是配合法院的工作,帮助法官做出有利于

被告人的判断。不论1审的辩护词还是2审的辩护意见,都不能指向案外的第3人。如果

认为第3人诬告陷害、非法取证、或者案外人有其他过错,应当另行举报,法官无权处

理起诉书、判决书以外的事情,在辩护意见中要求处理案外人,只能给法官添乱,引起

法官的反感。

2审辩护的意见是有格式的,大家要注意包括1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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