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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公开审理1起挪用公款案件 10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

清流法院公开审理1起挪用公款案件 10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

 

为加强公职人员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进1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起挪用公款案件,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100余名财务工作人员到庭旁听。  

被告人何某梅原系清流县司法局退休返聘会计。2014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何某梅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达人民币1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梅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和出示的证据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过。庭审现场,被告人何某梅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也为旁听人员进行了现场说法。  

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同志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员纷纷表示,庭审是1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法院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达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近年来,清流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起到“庭审1次,教育1片,以案示警,以案促廉”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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