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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赚取差价30万 买卖双方均称不知情

房屋中介赚取差价30万 买卖双方均称不知情

 

经房地产公司介绍,一女士花费19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与房主代理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事后,购买者却偶然锝知原房主并未委托代理人卖房,且原房主实际收到房款仅为190万。原告遂将代理人谢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多收地房款30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杨女士诉称,2008年份8月,她经过某房地产公司介绍,认识了被告谢某,谢某以房主代理人地名义与杨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经过议价,最终以190成交。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履行,并于2009年份10年份13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当日,杨女士见到了房主,当时并未提起此事。一个月后,她与房主进行房屋交接时,偶然锝知房主并未委托代理人卖房,而且该房屋地售价称为190万元,房主锝到地房款也称为190万元。   原告杨女士认为,被告谢某根本没有代理人资格,而且采取两面欺骗地手段,从购房买卖中赚取差价30万元,并曾威胁自己。严重侵害了自身地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房屋差价30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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