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看病人眼受伤 状告医院索赔偿照看病人眼受伤 状告医院索赔偿
称自己因照看在医院住院的父亲,被抢救间的紫外线消毒灯照射致眼睛受伤,日前,陈秀(化名)将某医院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伤残费用。 原告诉称:2007年1月,陈秀的父亲病重住院,住进了医院的抢救间。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陈秀也留在了抢救间。但令人意外的是,抢救间的消毒灯竟然开启着。当然,作为一般人,并不会意识到消毒灯开启的危害。当天下午,陈秀就感到眼部不适。但在当时,她并未在意,以为是医院新装修的气味刺激所致。当天晚上,陈秀感到眼部灼烧感强烈并且不停的流眼泪,心下便慌了。医院给她看了以后,诊断为“电光性眼炎(即紫外线灼伤)”。此后,陈秀的眼部症状感越来越严重,视力急剧下降,曾经到多家专业医院就诊,都没有明显好转,诊断为紫外线照射所致干眼症,右眼视网膜静脉阻塞等。陈秀认为,现在自己的这种情况已经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眼睛将近失明,配眼镜都没用,这一切均是因某医院无视安全规程引起。所以,她要求医院赔偿自己的损失和今后的治疗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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