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160713563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核心提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尺度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尺度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为您具体先容。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尺度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企业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宣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尺度按职工月均匀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匀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企业提前三旬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划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由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划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企业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划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1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企业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划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企业依照本法第四十1条第1款划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企业维持或者进步劳动合同商定前提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1项划定终止固按期限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划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划定的其他情形。

    

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伟
执业证号:11201201110306377
联系电话:15160713563
电子邮箱:929192336@qq.com
QQ/微信:929192336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大院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