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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为提出变更的要约,承诺和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为您具体先容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在同等自愿,协商1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入行修改,增补或废止部门内容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企业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前提,哀求对方在1按期限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1方接到对方的变更哀求后,应当及时入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由同等协商,取得1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详细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各执1份。

      当劳动合同泛起履行障碍时,法律答应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入行调整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1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1致的;  (3)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天然灾难,意外事故,战役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门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进步了1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假如继续履行原合同划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显著不公平;  (6)法律,法规划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划定,用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1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

    因为劳动法未明确划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顶用人企业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峻,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尺度,严峻损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划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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