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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加大对试用期限劳动者保护力度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法加大对试用期限劳动者保护力度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新华网首都6月29号电(记者刘铮,周婷玉)针对1些用人企业滥用试用期限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题目,全国人大常委会29号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试用期限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据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先容,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限期限限。

    劳动合同期限限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限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按期限限和无固按期限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1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限。

    统1用人企业与统1劳动者只能商定1次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限工资的最低水平。

    劳动者在试用期限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夸大试用期限工资不得低于用人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尺度。

     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限劳动者。

    在试用期限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二项划定的情形外,用人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企业在试用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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