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情形之外,用人企业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企业支付赔偿金。 值得留意的是,当用人企业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假如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企业向其支付赔偿金。 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企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尺度 用人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企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尺度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1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 由上可知,在用人企业正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合用经济补偿金;而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合用赔偿金。 那么被用人企业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否既主张经济补偿金又同时主张赔偿金呢?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条文来望,应该是不能同时并用的。 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也入行了明确。 此外,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企业还需留意: 1,用人企业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1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用人企业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分责令支付后仍旧逾期限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分可以责令用人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尺度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