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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留意的题目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留意的题目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企业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那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留意的题目有哪些呢?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同等自愿,协商1致的原则。

    同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同等,应以同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1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需由双方协商达成1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正当律,法规的划定。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划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养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平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划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号起就成为无效或部门无效合同。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1定要当真审阅每1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1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划定,签订有效正当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绝量全面。

    本法第十七条划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

    分为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两部门,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需写明,对于商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商定。

    合同内容要绝量全面,假如条款过于简朴,原则,轻易产生熟悉和理解上的不合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1定的法律后果。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需通俗易懂,绝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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