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法》第十九条划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 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商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限文章中提到的商定条款。 法定条款与商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详细的划定。 这些法律划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详细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1天开始到哪1天结束。 目前就期限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按期限限和无固按期限限以及以完成1定的工作为期限限。 在白领当中,固按期限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 固按期限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限和终止期限限。 但是,已经在统1用人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企业签订无固按期限限的劳动合同,无固按期限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限及终止前提。 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应当绝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 由于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商定试用期限等1系列题目。 劳动保护和劳动前提。 良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去去不太留意这部门,实际上1般来说这部门正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划定都详细反映在这1部门。 劳动报酬。 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实在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详细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号期限,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仍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 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划定,劳动合统1般也只做原则性划定,主要反映在公司内部规章轨制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具体了解,由于这涉及号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前提。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划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划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有的用人企业将劳动法律法规划定的解除前提商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前提,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商定是违法的,即使商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划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商定只能包含违背服务期限商定的和违背守旧贸易秘密商定的两类。 其他商定均属无效商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 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仍旧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