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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搅浑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划定"劳动者与用人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两者有1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企业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涉干与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同等协商1致的结果,国家干涉干与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涉干与,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企业的义务,工作前提,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划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1方为劳动者,另1方为用人企业。

    其合用范围只限于企业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企业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轨制,必需承担1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企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固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划定,但司法实践中合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需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参与,争议应合用劳动法的划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1定的法定程序。

    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合用民法的划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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