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劳动合同要有依据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企业变更劳动合同要有依据劳动工伤合同律师浅析
企业变更劳动合同要有依据 企业变更劳动合同要有依据 但是,在前不久企业组织的1次体检中,他被查出患有高血压,于是企业提出,因为高血压不能登高功课,不符合电工的岗位要求,故要将他的岗位变更为普通工,报酬也降为1300元。 李先生表示不同意,以为调动岗位要协商1致。 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在他还处在停工医疗期限的阶段,企业就发出1份通知书,公布他的岗位调整为搬运工,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在没有协商1致的情况下,用人企业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 他当时查出患有高血压并不意味着今后1直会有高血压,由于在后来的1次就诊时,血压量下来并不高。 而现在他要求企业再和他1起到病院量1次血压,企业却不往。 有了高血压就望不好了,要常常发生发火。 更何况合同中有"企业可以调动岗位”的商定。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划定的除外."该条划定表明,劳动合同的变更1定要建立在同等自愿,双方协商1致的情况下。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变更时,应先望劳动合同中有没有"企业调动职工岗位,职工必需听从”的商定,假如有此类商定,那就要从其商定。 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第1年,医疗期限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限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不外从什么时候开始调动值得商榷。 1种是立刻调动,1种是在李先生法定的医疗期限结束之后,如他仍不胜任的,再予以调动。 为稳妥起见,专家建议,假如企业调动的理由的确是李先生身体不能胜任的话,那最好在医疗期限结束后再定。 当然假如双方就合同的变更不能达成1致,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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