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5160713563

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协商劳动合同85

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协商劳动合同85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行为怎么处理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二、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4)劳动报酬,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天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伟
执业证号:11201201110306377
联系电话:15160713563
电子邮箱:929192336@qq.com
QQ/微信:929192336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大院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