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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厦门劳动工伤律师

论述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厦门劳动工伤律师

 

1、非婚生子女抚养的法律条文有哪些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8十5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随父方生活:(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1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有其他子女的。(2)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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