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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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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
关于有期徒刑犯弛刑起始和距离时间的问题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1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弛刑;两次弛刑之间1般以距离1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1次减2年或者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弛刑时,其距离时间1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的时间适当缩短。对有建功体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定。
律师姓名:于伟 执业证号:11201201110306377 联系电话:15160713563 电子邮箱:929192336@qq.com QQ/微信:929192336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