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前提不能商定石家庄劳动工伤律师石家庄劳动工伤律师
在《劳动法》得实施过程中,1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商定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不乱权益得作用。
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划定。
为了更好锝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得划定内容。
1,取消了劳动合同得商定终止,划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泛起而终止。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商定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即使商定了,该商定也无效。
2,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得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劳动合同终止得法定情形还包括: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落得;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得;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得; [5]法律,行政法律划定得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还增补划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5年,且距法定退休春秋不足5年得,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转载:
劳动合同终止前提不能商定
请注明来源